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02********12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702民初13093号
案号
(2020)浙0702执22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军归还原告方颖侃借款本金206862.5元及利息16321.5元(已算至2019年10月8日,此后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款于2020年2月20日前至少归还原告10万元,2020年3月15日前还款全部借款本息。(上述款项汇至原告指定账户,户名为方颖侃,账户为6222021208015262866,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磐安支行营业部)二、若被告未按约履行,则原告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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