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孝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29********5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924刑初41号
案号
(2020)闽0924执5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冯孝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止)二、被告人冯孝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冯春团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9610.4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