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26********49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3民初2838号
案号
(2020)豫0183执23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海赔偿原告白松杰各项损失共计189687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白松杰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152元,由被告王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07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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