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祥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59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109民初1407号 |
案号 |
(2018)桂0109执2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广西祥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财产,保全价值在360000元范围内;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人不得作任何处分。需要续行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5-07 |
发布时间 |
2018-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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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文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315908187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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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1号桂开电力祥和苑小区6栋8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