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向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82********3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82民初9321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3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梁向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马留景借款3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2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陈俊强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