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02********3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702民初13611号
案号
(2020)浙0702执28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方军尚欠原告应闻本金49000元及利息3000元(利息已计算至2019年10月30日)。该款由被告于2019年1月31日之前归还原告1万元,余款自2019年2月开始于每月月底之前至少归还3000元,于2019年10月30日之前全部付清。如被告未能于2019年10月30日之前还清全部本息,则另加付原告自2019年10月31日开始以未还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及利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四、本案诉讼费513元(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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