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582********2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3刑初1475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70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卢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卢君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零二百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赵淑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