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省德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5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0112民初662号
案号
(2017)川0112执34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四川省德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彭启海39520元;2、驳回原告彭启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四川省德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应负担的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7-11-21
发布时间
2017-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邓建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6695897346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驿生路15号龙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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