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3********0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424民初2号
案号
(2020)黔0424执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被告向东、被告张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支付原告万勇工程款人民币 801594元。并以工程款 801594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原告万勇从 2018 年 6 月 20 日起至所欠工程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10-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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