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226********2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124民初53号
案号
(2020)辽0124执恢3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法库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冯兵于2018年2月10日前支付原告康平县顶新种业货款本金110,000.00元的利息10,000.00元,2018年4月1日前支付货款本金110,000.00元的利息28,000.00元,货款本金181,070.00元于2018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被告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922.00元,减半收取1,961.00元,由被告冯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法库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9-29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