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26********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24民初53号 |
案号 |
(2020)辽0124执恢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冯兵于2018年2月10日前支付原告康平县顶新种业货款本金110,000.00元的利息10,000.00元,2018年4月1日前支付货款本金110,000.00元的利息28,000.00元,货款本金181,070.00元于2018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被告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922.00元,减半收取1,961.00元,由被告冯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