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能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6********35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33民初257号 |
案号 |
(2020)黔2633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吴能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赵果园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利息34666.67元(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