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卫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321********4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581民初8273号 |
案号 |
(2020)豫0581执36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会平于2020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连立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00万元;二、如张会平不能按时偿还本协议书第一条款200万元款项,被告侯卫林自愿代张会平承担第一条还款责任;三、本调解协议签订后,除本案外被告张会平、侯卫林不再欠原告连立斌任何款项,原告连立斌持有的张会平、侯卫林出具的所有借条、合同等债权凭证作废,原告连立斌不得再向被告张会平、侯卫林主张任何权利;四、其他双方互不追究。五、案件受理费31200元,减半收取15600元,保全费5000元,保函费3720元,共计24300元,由被告张会平、侯卫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