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长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23********9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823民初3553号
案号
(2020)豫0823执13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常长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代偿款42869.09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42869.09为基数,自2019年7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被告常长青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10-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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