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9********35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328民初1224号
案号
(2020)豫1328执1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郭健、尚青占、王书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唐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40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至借款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10-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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