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83********1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105民初2431号
案号
(2020)鲁0105执34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截止至2017年5月3日人民币本金121899.03元、信用卡欠款利息19685.08元,费用44591.62元,嗣后利息以欠款本金121899.03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计算,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20元,共计190195.73元。2、全部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3、请求贵院将被申请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