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8********124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602民初558号
案号
(2020)鲁0602执26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伟、李国辉欠付原告徐小清借款本金107177元、利息1026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114203元,被告梁伟、李国辉于2020年3月31日前偿付10000元,同年4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同年5月31日前偿付30000元,同年6月30日前偿还54203元;若其中任何一笔未按时或未足额给付,视为借款全部到期。原告徐小清有权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梁伟、李国辉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欠款额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270元,由被告梁伟、李国辉负担,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徐小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28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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