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易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81********7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583刑初718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60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李易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期间被取保候审的,刑期的终止日顺延。即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