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易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481********7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闽0583刑初718号
案号
(2020)闽0583执60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李易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期间被取保候审的,刑期的终止日顺延。即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9-22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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