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2********2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3民初3367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6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明于2020年7月1日前给付原告张少宏欠款35,000元;二、被告于明于2020年8月1日前给付原告张少宏剩余欠款35,000元;三、案件受理费77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张少宏负担;四、双方无其他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