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明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01********0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21民初41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桂0321执4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明芳欠原告覃桥明货款230000元,定于2018年5月19日前给付20000元;剩余的210000元分期给付,从2018年6月起每个月给付8000元,直至还清欠款,定于每月20日前给付完毕;二、本案受理费4750元,调解减半收取即2375元,由原告覃桥明负担1187.5元,由被告林明芳负担118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