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31********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227民初329号
案号
(2020)桂1227执2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原告张进贵、原告黄安辉、原告罗如国与被告韦斌2017年2月22日签订的《桉树买卖合同》于2020年5月29日解除; 二、由被告韦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双倍返还定金共计720000元给原告张进贵、原告黄安辉、原告罗如国; 三、驳回原告张进贵、原告黄安辉、原告罗如国对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人民政府、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林业工作站、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那弄村民委员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00元(原告张进贵、黄安辉、罗如国已预交5500元),由被告韦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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