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31********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227民初329号 |
案号 |
(2020)桂1227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张进贵、原告黄安辉、原告罗如国与被告韦斌2017年2月22日签订的《桉树买卖合同》于2020年5月29日解除; 二、由被告韦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双倍返还定金共计720000元给原告张进贵、原告黄安辉、原告罗如国; 三、驳回原告张进贵、原告黄安辉、原告罗如国对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人民政府、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林业工作站、巴马瑶族自治县百林乡那弄村民委员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00元(原告张进贵、黄安辉、罗如国已预交5500元),由被告韦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