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书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28********09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424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1424执13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方军、孟俊英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7820元及利息(自2017年7月16日至借款偿清偿之日,按照月利率10.2225‰计息);二、被告王明祥、王书友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法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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