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1民初2628号 |
案号 |
(2020)黔0521执1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小平、余其芳自愿支付原告李长梅款项130 000.00元,并从2019年7月起每月28日支付3 000.00元直至全部款项给付完毕止,逾期,原告李长梅可就未支付款项申请全部执行;二、被告余珊自愿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李长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告李长梅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 450.00元,被告谢小平、余其芳自愿于2019年6月28日支付给原告李长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