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文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01********1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0303 民初 4531 号
案号
(2020)黔0303执22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余海英与被告贵州雕梁画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签订《雕梁画栋建筑装饰设计公司服务合同》二、被告贵州雕梁画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余海英返还装修款 123133.2 元、并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被告王文凯对前述被告贵州雕梁画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 2340 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被告贵州雕梁画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文凯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10-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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