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桂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1********3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21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桂0321执2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根华、莫运发、莫桂强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合计86542.89元的80%,即69234.31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43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686.2元,三被告共同负担2744.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