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桂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1********3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1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2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蔡根华、莫运发、莫桂强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合计86542.89元的80%,即69234.31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431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686.2元,三被告共同负担2744.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10-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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