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山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01********20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802民初8623号
案号
(2020)闽0802执29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杜山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本金59345.97元及截至2019年9月13日的利息10938.00元、逾期还款违约金3102.20元、手续费500.26元,并支付自2019年9月14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70283.97元为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二、杜山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3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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