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03********2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11民初2901号 |
案号 |
(2020)豫04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宝丰县泓昊焦化有限公司偿还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6936280.44元(计至2018年7月15日),自2018年7月16日其按月利率14.985‰计算二、河南省平顶山市泓利炼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泓丰选煤焦化厂、吕建华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234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