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98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524民初481号
案号
(2020)川0524执8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叙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叙永县万佳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叙永分公司、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魏发梁、潘启芳租金以及违约金(利息)共计48219元;二、驳回原告魏发梁、潘启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6元,减半收取为583元,由被告叙永县万佳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叙永分公司、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罗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5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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