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01********0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05民初6374号 |
案号 |
(2020)川0105执8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请求∶1、请求执行被申请人所欠申请人的贷款本金 137825.13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止 2020年6月15日的利息7949.34元,罚息2241.44元,复利320.32元;自2020年6月16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照《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罚息以尚欠的贷款本金137825.13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1%上浮50%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复利以应付未付的利息7949.34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上浮50%计算至利息实际付清之日止;但应归还的全部利息、罚息、复利总计以24%为限)2、请求执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案件受理费1595元。3、由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20)川0105民初63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还款义务。现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