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304********61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05民初3824号
案号
(2020)川0105执79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请求:(暂合计:33544.24元)1、请求人民法院依据(2020)川0105民初3824号民事判决书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27023.2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以未付本金为27023.24元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首次逾期之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7月27日利息、罚息、复利为6237元),案件受理费284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执行的所有费用。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后依法作出(2020)川0105民初38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27023.2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以未付本金27023.2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首次逾期之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8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现该判决书已生效。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尚未归还任何款项。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