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绪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5********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423民初277号
案号
(2020)桂0423执2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蒙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绪春欠原告罗灵借款本金700000元,被告何绪春自愿于2020年2月28日前归还50000元,2021年2月28日前归还200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归还200000元,2023年2月28日前归还250000元;二、被告何绪春如有一期逾期履行的,原告罗灵有权就全部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罗灵自愿放弃要求被告何绪春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4082元,减半收取7041元,由原告罗灵负担3520.5元,被告何绪春负担3520.5元,该款在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6-18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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