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绪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5********0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423民初277号 |
案号 |
(2020)桂0423执2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绪春欠原告罗灵借款本金700000元,被告何绪春自愿于2020年2月28日前归还50000元,2021年2月28日前归还200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归还200000元,2023年2月28日前归还250000元;二、被告何绪春如有一期逾期履行的,原告罗灵有权就全部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罗灵自愿放弃要求被告何绪春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4082元,减半收取7041元,由原告罗灵负担3520.5元,被告何绪春负担3520.5元,该款在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