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德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28********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782民初1768号 |
案号 |
(2017)闽0782执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邓德建、王明月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支行借款本金110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1月22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双方于2015年2月2日签订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的利息(参照银行电脑台帐自动生成的数据)。二、福建省金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邓德建、王明月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7-01-09 |
发布时间 |
2017-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