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古秋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31********27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331民初1986号
案号
(2020)桂0331执8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黄家龙归还原告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5万元及累计至2018年8月29日止的利息10808.47元(此后利息仍按合同约定计至还清本息时止),被告古秋云负连带清偿责任。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义务人如果未按本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以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22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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