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6********1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04民初6547号 |
案号 |
(2020)宁0104执28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夏力众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利支付原告饶先业劳务保证金100000元,利息5000元,合计105000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支付5000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如有一笔逾期支付,则被告宁夏力众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利另需承担违约金10000元,且原告饶先业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2600元,减半收取计1300元,由被告宁夏力众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利负担。(案件受理费原告饶先业已预交,被告宁夏力众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利于2019年9月30日前随上述最后一笔款项一并支付原告饶先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