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25********2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25049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100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广州华晨实业有限公司与苏强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的《生产线租赁合同》于2019年5月23日解除;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苏强向广州华晨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水电费共计39737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为7260.6元,由苏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