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舞钢市锐宇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104********WR8P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81民初1428号
案号
(2020)豫0481执4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舞钢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判令被告舞钢市华东物资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350000元,资金占用损失7000元(自2019年3月26计算至2019年4月25日),共计357000元并自2019年4月26日起以35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分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实际欠款还完止。2.被告舞钢市锐宇商贸有限公司、余小宝、张宏民、张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舞钢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程晓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81MA44QRWR8P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钢城路中段河湾1号楼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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