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贝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425********3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425民初5405号
案号
(2020)豫1425执14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虞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宁贝贝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利息和罚息,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被告蔺秀梅、宁东亮、宁青、刘素花、虞城县鑫盛纺织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虞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23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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