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宗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21********0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321民初3843号 |
案号 |
(2020)甘0321执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赵宗和、常家霞偿还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支行借款本金149900.20元、利息36498.78元(自借款之日起按约定利率计算至2019年9月21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二、赵宗和、常家霞偿还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昌支行自2019年9月22日起按年利率12.468%计算至借款本金149900.20元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赵崇祥、王燕、赵宗俊、梁志芳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二项中列明的赵宗和、常家霞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赵崇祥、王燕、赵宗俊、梁志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赵宗和、常家霞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