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卫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521********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521民初890号 |
案号 |
(2020)桂0521执9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王美连经济损失110000元;二、被告黄卫新应赔偿原告王美连经济损失182276.22元;三、驳回原告王美连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15元,鉴定费2380元,合计15095元,由原告王美连负担10146元,被告黄卫新负担4949元。原告王美连已预交14035元,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预交1060元,属被告黄卫新负担的部分,由被告黄卫新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王美连和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