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娅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827********03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甘1024民初493号
案号
(2018)甘1024执1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王海平归还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9月21日至2016年2月10日前的利息按月利率9.33‰计算,从 2016年2月11日起至还款之日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月利率9.33‰的基础上加收50%。),刘娅娅、庆阳富顺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3500元,由王海平、刘娅娅、庆阳富顺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8-02-25
发布时间
2018-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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