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1********537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2民初3537号
案号
(2020)鲁1322执25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郯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执行人偿还申请人借款4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6奶奶3月1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利息以38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均按年利率6%计算)二、以上述本金利息总和为基数,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0270元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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