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平卫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219********3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725民初2697号
案号
(2020)豫0725执22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平卫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常义勇欠款200000元;二、平卫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常义勇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0年6月30日计算至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平卫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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