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成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6********16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322民初7586号 |
案号 |
(2020)鲁1322执26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成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5469.82元及利息。二、被告所购涉案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郯城县恒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385元,保全费2547元,共计9932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