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燕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24********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124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0124执12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常燕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凌大伟借款55880元及利息(利息以5588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常燕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凌大伟借款358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58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