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4********04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324民初513号 |
案号 |
(2020)浙0324执恢1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永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光斌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7年10月31日起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王贤林对上述款项(含受理费)承担连带偿还责^~^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