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3********28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1022民初197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桂1022执恢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田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岑岭、卢兰共同向原告宋春雷偿还借款本息278000元,律师费9000元,保全投保保险费2000元,共计289000元,共分三期付款。被告定于2016年12月25日前偿付本金100000元,2017年1月20日前偿付本金100000元、律师费9000元、保全投保保险费2000元,当期共付111000元;2017年2月20日前偿付利息78000元;本案诉讼费2518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520元,共计4038元,由被告岑岭、卢兰、莫凡共同于2017年1月20日前还款时一并付清给原告宋春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田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