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荣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525********44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521执恢276号 |
案号 |
(2020)桂0521执恢4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陈钦玉赔偿原告黄永发、苏乾英、黄慧雯、黄子君、黄金秋、黄辉腾各项损失19622.6元;二、被告李继兴赔偿原告黄永发、苏乾英、黄慧雯、黄子君、黄金秋、黄辉腾各项损失252358.2元;三、被告徐荣海、王其娟对第二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人民币7172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人民币3586元,由原告负担700元,被告陈钦玉负担360元,被告李继兴负担2526元。各当事人负担的部分在履行义务时一并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