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32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784民初1061号
案号
(2018)鲁0784执1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丘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代青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贷款本金、手续费、利息及滞纳金共计33 900.41元(利息及滞纳金计算至2015年10月21日,此后的利息及滞纳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原告对鲁G0657X号森林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代青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8元,由被告代青、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1-06
发布时间
2018-05-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德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5683220554T
登记机关
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以北、潍州路以东潍坊金融服务区1号楼B座9层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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