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屈乐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5********5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25民初3673号 |
案号 |
(2020)豫0725执10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屈乐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高书英款51000元。以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538元,由被告屈乐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