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淡景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83********1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2民初2105号
案号
(2020)豫0182执27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荥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淡景超于2020年7月15日、8月15日、9月10前分别退还崔云根货款3000元、3000元、32980元,合计38980元。如有逾期,崔云根可就下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崔云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87元,由淡景超负担(2020年7月15日前支付崔云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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