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淡景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83********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2民初2105号 |
案号 |
(2020)豫0182执27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淡景超于2020年7月15日、8月15日、9月10前分别退还崔云根货款3000元、3000元、32980元,合计38980元。如有逾期,崔云根可就下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崔云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87元,由淡景超负担(2020年7月15日前支付崔云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