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双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22********1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822民特5号 |
案号 |
(2020)豫0822执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220000元及利息139920元(从2015年12月31日-2020年5月31日,按年息14.4%计算),共计359920元。2.支付从2020年6月1日至实际还款之日间的利息(年息14.4%)。3.执行费及本案所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