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双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22********15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822民特5号
案号
(2020)豫0822执8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220000元及利息139920元(从2015年12月31日-2020年5月31日,按年息14.4%计算),共计359920元。2.支付从2020年6月1日至实际还款之日间的利息(年息14.4%)。3.执行费及本案所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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